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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开展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6-10-14 17:58:34石家庄人大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供热计量改革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庞大系统工程。为加块推动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科学供热,保障民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专门成立了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振琪为组长,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市建设局、供热管理中心等部门相关同志参加的调研组,就如何加强和完善城市集中供热管理,促进供热计量工作开展,从三月下旬开始至四月中旬,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研。3月25日至4月2日,调研组一行六人先后赴河北承德、内蒙古呼和浩特、宁夏银川和吴忠、陕西西安等5市进行了调研考察,每到一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学习当地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经验。外地考察归来后,我们又组织我市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咨询委员会委员,对我市市区城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视察,先后深入到华电石家庄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石家庄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丰源仪表有限公司、平安供热站、青园供热站、银通小区供热改造、东王丁科苑、花样年华小区、发源小区、恒大名都小区等10多个单位,对开展热计量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视察调研和座谈,并发放调查问卷200份。在视察调研期间,还先后召集市建设局、财政局、房管局、物价局、发改委、法制办、质监局等7个市直部门和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新华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华电石家庄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石家庄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西郊供热公司、城投天启供热公司、部分物业单位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多种形式座谈会,充分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外地主要经验

    通过对承德、呼和浩特、银川、吴忠和西安等市的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考察,一些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一)思想认识高度统一、推进决心大。考察的这几个城市,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都非常重视供热计量以及相配套的既有建筑节能和分户改造工作,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协调既有建筑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落实国家改造补贴资金尽快到位,并多渠道筹措本级政府的改造资金,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在用好中央奖励资金的同时,制定地方奖励政策,调动供热单位、产权单位、居民个人和其他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承德市在推进热计量工作中,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供热计量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市供热计量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供热单位实施”的原则,形成了政府支持、供热企业为主体的供热计量改造模式。

    (二)供热体制顺畅,计量主体明晰。承德、呼和浩特、银川、吴忠等这几个城市的供热计量工作全部由供热企业“一管到户”,责任主体非常明确。供热企业承担主管网和二次管网的全部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小区用户达标供热和热费收取,并制定供热企业能耗考核机制,制定标准,低奖高罚。

   (三)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步调一致。供热分户计量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有关方面较多,所考察的这几个城市,在实施供热计量中,政府、开发商、供热企业、热用户等,这几个关键主体能够做到统筹协调、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尤其是供热企业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在供热计量改革中能够与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承德市将承德热力总公司、热电厂、供热厂进行改组、改造,资产重组,成立了承德热力集团,隶属于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一个政府性的事业单位,服从政府,服务群众,对政府负责。吴忠市供热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把热计量推进工作作为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力打造节能环保、计量供热的靓丽城市品牌。

   (四)相关政策完善,工作有法可依。一是有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技术规范。吴忠市印发了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收费规定、供热计量产品使用管理规定、热计量表安装使用前实施强制检测规定等配套政策。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技术标准,包括设计标准、验收标准以及设备材料的相应标准等,从政策和技术规范上对开发建设、设计施工、使用管理进行全方位的引导和规范,确保供热计量的实施。二是各市都出台相关政策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分户改造。在对既有建筑进行分户控制改造工作中,承德市以政府出资为主进行了“串改并”分户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银川、吴忠两市利用国家、自治区支持的专项资金和政府自筹资金,自2012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了全市既有建筑分户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三是加强供热计量运行管理。承德市从建立热表数据档案、数据抄录分析、热费告知结算、运行数据分析等各个环节均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供热计量工作可持续进行。在对75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实施供热计量后,全市整体供热系统能耗显著降低,年可节约标准煤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万吨。

    二、我市热计量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在供热计量上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探索和实践。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召开了专题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今年为供热计量改革攻坚年,对理顺我市供热管理体制、推进供热企业“一管到户”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建立了推进供热计量工作的组织机构。2010年起,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文件要求,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内五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石家庄市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建筑节能、供热计量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二)初步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为保障建筑节能和供热系统能够满足供热计量的要求,根据国家颁布的节能减排及供热计量改革政策,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2013年市物价局和建设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供热计量价格的通知》,规定了我市的具体计量热价,执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占比3∶7两部制计量热价。采暖季前,用户按照面积计算的热费一次性缴纳,供热结束后,按照基本热费与计量热费之和进行结算。

   (三)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有所突破。我市主城区供热主要由华电石家庄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西郊供热公司三家承担,以分散天然气锅炉、工业余热、污水源热泵等其他供热方式为补充。主城区总供热面积为14亿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为1亿平方米,居民住宅集中供热面积为7000万平方米。安装热计量设施建筑面积约4500万平方米。2013-2014采暖季,在24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上首次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现热计量收费零的突破。

    三、我市供热计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供热计量工作一直在不断改革和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的看,这项工作还远没有推开,在全省和全国处于相对落后水平,真正实行热计量收费面积仅占应实行热计量收费面积的24%,存在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不高、管理体制不顺、政策规章不健全、推行力度不大、宣传力度不够等。具体讲: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政府职能部门重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供热计量工作的重要意义,没有把供热计量改革提上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思想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缺乏担当和攻坚克难的精神,目标任务没有落实到位。二是供热企业认识不到位。供热企业考虑自身利益多,认为推动这项工作,会造成企业管理成本大幅度增加;考虑社会责任少,提高供热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承担应有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三是开发商缺乏社会责任。有的房地产开发商只注重经济效益,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新建筑只为应付验收,一味用价格低廉的热计量产品,造成不能正常使用。

   (二)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一是供热管理体制不顺。供热企业未实行“一管到户”,既有建筑热交换站及二次管网管理由物业公司、原产权单位、居委会等不同单位管理,执行供热计量主体不清;新建建筑的二次管网、热交换站、楼内公共供热管道建设及热计量设施安装,仍是由多家单位负责,也没实行由供热企业全部负责,“一管到户”。二是协调机制没有建立。在推动热计量收费进程中,建设、财政、物价、环保、规划、技术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工作沟通、配合不够。三是收费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制定供热企业对计量表购置、管理、计量收费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有些小区虽然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但没有真正按照制定的供热计量价格进行核算,没有实行“多退少补”的政策。四是监管机制没有建立。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在加强监管方面做得不够,对新建小区热计量设施监管不到位,致使热计量设施安装不规范,产品质量不高,计量不准。

   (三)政策规章有待进一步健全。一是没有制定热计量设施产权移交政策。市政府没有出台相关供热计量政策,明确规定计量装置的产权、折旧、更新等问题。尤其是老旧小区推行“一管到户”过程中,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对热交换站、二次管网、计量装置等产权的交接及归属问题进行明晰。二是价格体系不完善。没有出台有关规定,明确热交换站、二次管网和热计量设施建设、使用、维修、更新费用问题,没有出台与之相关的指导价格。三是配套资金政策落实不到位。虽然国家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上给予了部分资金支持,但要完成此项工作需要省、市配套资金,目前相关配套资金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四)推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进展不快。目前,我市仅有240万平方米实行了供热计量收费,仅占我市供热面积的24%,而承德计量收费面积已占市区集中供热面积的4689%。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速度慢。目前,我市有45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需要改造,这些老旧小区普遍没有进行节能改造,缺乏计量设备。二是供热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有的供热企业对政府“一管到户”,实行供热计量要求被动应付,提条件、要政策、讲困难多,担当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三是对开发企业约束力度不够。一些新建建筑仍然没有按照新的规定要求安装分户管网和计量设施,对既有建筑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也没有强制约束手段,致使工作难推动。

   (五)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供热计量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目前我市对供热计量改革的宣传力度不够,广大老百姓对供热计量改革缺乏了解。根据调查情况,有65%的被调查人员对冬季供暖热计量收费不了解,有96%的被调查人员表示支持政府主导、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的老旧小区分户和热计量改造工作,但不知道政府正在做哪些工作,自己在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中应当做什么,怎样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对于安装了热计量设施后,如何使用计量设施,怎样做到节能环保、科学用热、减少热费不清楚。

    四、推进我市供热计量工作的建议

   调研组认为,我市供热计量工作应本着“强力推进、分步实施,全面推广,住宅和公建并重,新建和既有兼顾”的指导思想,统筹协调,理顺体制,明确责任,完善政策,加大力度,强力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和与之相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分户改造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迫切需要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一是供热计量改革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强烈反映。近两年来,市人大代表和群众对热计量收费和“一管到户”反映比较强烈。根据调查情况,有99%的被调查人员对我市推行供热企业“一管到户”比较关注,表示支持。二是供热计量改革是节能减排和治理大气污染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是没有退出倒数的行列,源解析表明大气主要污染物是燃煤的污染,迫切需要大力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压煤降耗,减少排放。实践证明,供热计量改革有利于节能环保。据估算,如对95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全部实施供热计量后,全市整体供热系统能耗显著降低,年可节约标准煤2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5万吨。三是供热计量改革既是国家的要求,也有外地的成功经验。国家住建部2010年要求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2013年开始强制推行这项工作,河北省住建厅对我市起步晚、动作慢多次提出批评和督导。这次对外地5个城市的考察,都证明这项工作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大力推进。

   (二)理顺供热体制,保障供热计量改革稳步实施一要理顺供热管理体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所有供热企业供热管理一律“一管到户”。一是对于新建项目,自2015年起,新建小区原由开发单位负责建设的换热站、二次管网全部由供热企业建设、验收并实现“一管到户”,建设费用在项目建设成本中列支。二是对2000年之后竣工的95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1527个换热站应由供热企业直接接管。三是2000年之前竣工的45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1023个换热站,各供热企业先实施“一管到户”,其供热设施需要改造的,由市建设局、财政局、各区政府及供热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摸清底数、测算投资费用,供热企业负责实施,费用的50%通过热费理顺方式由供热企业解决;剩余50%费用按市、区财政、供热企业4∶3∶3的比例分担。二要理顺供热价格体系。市物价局在制定热计量收费热价时,要坚持供热企业、热用户双赢原则,制定合理的供热计量价格,调动供热企业、热用户的节能积极性,推动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制定热价应考虑管网损失、采暖期温度及民用建筑楼层位置、热计量设施的维护维修、检测、更换等多种因素,完善现有热价体系和居民建筑供热计量收费办法,形成较为完善、操作性强、符合我市实际的居民供热计量热价及其收费管理办法。三要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及分户计量改造后,没有条件实施供热企业“一管到户”的,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市场化运作。

    (三)明确工作责任,合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热计量收费工作进程,应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形成合力,积极推动工作开展。调研组建议:市建设局应牵头抓总,制定移交政策,督导“一管到户”接管,抓紧建设导则的制定和督导实施;物价局应按照供热计量收费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分户供热计量的价格、收费办法,建立完善的热计量收费管理机制;房管局应做好产权移交流程制定和移交协调、政策解释等工作;财政局应负责小区改造资金的核算和配套资金落实;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做好供热设备、装置、器具的检测检验;法制办应对产权移交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规定和把关。各区政府应对辖区内小区供热设施的移交、旧小区节能和分户改造总负责,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确保供热计量改革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各供热企业应做好接收小区供热设施工作,负责实施旧小区供热设施的改造、新建小区供热设施建设工作,包括供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的选型、购置、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实行供热“一管到户”;要加强经营管理,积极研究新技术,加快企业技术进步;要建立供热计量和能耗监测信息平台系统,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证供热安全稳定。

   (四)完善政策法规,确保供热计量改革顺利进行建议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一要制定技术路线和建设过程方面的政策。建议尽快出台《新建居住建筑供热配套设施统一建设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对新建小区热计量设施由开发单位向供热企业按每户核定费用缴纳建设费,供热单位负责热计量设施选型和安装,并执行计量收费。已安装热计量设施的既有建筑经验收符合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执行热计量收费,不符合条件的由原开发单位按技术导则整改后执行计量收费。二要建立煤热联动价格机制。由市物价局根据当年煤炭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时核定供热差价,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盈利的原则,修订完善供热价格管理办法,理顺价格体制,确定具体热量调整系数,体现热计量收费的相对公平性。三要制定供热计量设施的后期管理政策。加强对使用中热计量表的质量检查,研究解决供热计量设施管理权的划分、热计量表损坏更换办法等,明确热计量设施的后期管理主体和相关责任。四要完善相关法规。适时修订《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把热计量收费改革写进地方法规,以完备的法律形式规范供热计量设施建设、验收和使用行为,做到依法供热、依法用热、依法计量。

   (五)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当前制约工作推进的主要问题今年是我市供热计量改革攻坚年,为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建议应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改革力度,抓紧研究和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1)要抓紧完成供热计量设施的移交工作,做到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移交,由供热企业实行“一管到户”。(2)对2015年计划竣工的新建入网小区1100万平方米和完成节能改造、分户改造的老旧小区50万平方米,今年应全部按热计量收费。(3)加快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和分户改造工作,将老旧小区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安装与计量收费同步,分阶段、有计划地强力推进,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全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4)抓紧制定新建小区换热站、二次管网以及热计量设施建设指导价。将热交换站、二次管网维修、折旧费用、老旧供热和热计量设施更新费用在新价格体系中予以明确,调整热电联产企业热源厂出厂热价。(5)落实所需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筹措市、区两级财政专项资金,积极吸收社会资金,动员居民参与供热计量改造。(6)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对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不按热计量及节能要求建造的建筑物,不予验收供热;完善建筑安装验收机制,吸收供热单位参与建设安装供热管网、计量设施的验收;对违反相关建筑规章和供热管理条例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依法给予处罚。

    (六)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建设部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供热计量收费的政策规定。通过在电视台、网络和报纸上宣传、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向供热企业、开发建设单位、居民用户广泛宣传供热计量改革的意义,介绍相关节能政策、技术、手段及效益;通过印发居民供热计量宣传手册、明白纸、致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让热用户认识到供热计量与节能节费的关系,不断提高节能意识,做到行为节能;认真做好全市行为节能的宣传指导工作,引导全市用热单位和广大居民科学用热、健康用热、节约用热,调动全社会支持并参与到供热计量改革中来,确保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取得成功。

来源:石家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