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是提高立法科学性、民主性,增强法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关于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相关要求,并将市委“双问计”活动作为深化民主立法的实际举措,通过“问计于民、寻求智慧”,使立法更好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体现人民的利益和需求。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年)》的编制工作,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民意见。现就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二、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在下列范围内提出:
(1)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项,包括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等;
(2)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湿地、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
(3)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
(4)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或与上位法相抵触,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
三、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立法拟规范的内容。建议人可以同时提供论证报告和草案文本。
四、截止时间:2017年8月1日。
五、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利熳 联系电话、传真:86689512
电子邮箱:sjzrdfzwh@163.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石家庄市裕华区石栾路59号),邮编:050024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
2017年5月11日